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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后还有这些美院等着你(附院校报考细则)

来源:米6app下载    发布时间:2023-11-23 14:28:53

  以春节为分界线年的校考已结束了上半场,一部分考生已经下场,一部分考生还在坚守战场。留下的基本是:铁了心考美院、对文化课充满自信、能多考一个就多一个机会,这样的学生。

  不管你是上述哪种类型的学生,既然已经选择了留下继续校考,有些事是你一定要了解的。

  01/全国设置四个考点:杭州、深圳、郑州、成都,其中杭州考点不设报考人数上限,全国考生皆可报名!

  06/建筑五年由原来的“建筑艺术、城市设计”变为“建筑艺术、城市设计、景观设计”,建筑四年由原来的“景观与环艺类”变为“环境艺术”。

  (含:面向浙江省招收「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本科生115名,详见《中国美术学院2019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最终招生名额以教育部批准的计划数为准。具体为:*注:

  色彩:提供黑白静物照片,酒坛、大蒜、白菜、辣椒、西红柿、洋葱等,色调为暖色。

  (一)学校算是专业考试自主命题的艺术院校。根据教育部规定,考生的报考专业如为所在省统考范围内的专业,应先参加所在省统考,省统考合格后,参加学校自主命题的专业考试成绩才有效。请考生咨询所在省份所报专业的统考合格要求,我校将按照考生所在省的统考专业合格要求执行。

  (二)报考我校的全国考生均按我校划定的文化课最低控制线进行录取,我校将参考浙江省普通类二段线%自主划定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学校遵循考生专业志愿,我校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依次从第二志愿、第三志愿考生中择优录取,按此录取仍未完成该专业招生计划的,由学校招生委员会调剂录取。

  综合分 = 专业成绩总分÷专业成绩满分×60 +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高考文化课满分×40

  单个专业考试报考费160元/人,报考费缴纳后,报考信息不能更改。如因个人原因需更改报考信息,可作废当前报考专业后重新缴费报考。考生能够准确的通过专业考试时间不同选择报考多个专业并分别参加专业考试。

  造型基础:《幸福指数》。根据提供的阅读材料,把调查报告里所提到的幸福指数变量:如收入、健康、陪伴、自由、信任,作为关键词以造型语言的方式完成五幅草图,并选择二幅完成正稿。设计基础:《幸福指数》。根据提供的阅读材料,把调查报告里所提到的幸福指数变量:如收入、健康、陪伴、自由、信任作为依据,再结合个人化的幸福成长经验或关于未来幸福的想象,完成一幅个性化的幸福指数图表设计。

  命题创作:《谁将与人作伴?》。根据提供的内容续写这一个故事,并用一个或一组画面表现出这个故事。

  美术鉴赏与思维活力:选择题五道、问答题十道、艺术思辨一道、思维活力一道。

  (一)中央美术学院根据考生文化课、专业课的考试成绩,政治思想品德考察及体检情况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二)所有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将进行统一折算,并按折算后的文化课相对成绩文理科统一划线录取。(考生相对成绩 = 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考生所在省本科(文/理)一批线),相对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

  (一)按专业成绩排名录取:造型艺术、中国画、书法学、实验艺术、艺术设计、城市艺术设计专业合格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最低分数要求,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各专业录取名次由文化课相对成绩达到一定的要求的考生按专业名次由前到后自然排序产生。按专业排名各专业最后名次并列且招生计划不足时,以文化课相对成绩排队录取;(二)按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建筑学、美术学、艺术学理论专业成绩合格考生,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文理科统一排队,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并列且招生计划不足时,按专业名次排队录取。建筑学专业每个省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2人;美术学、艺术学理论专业每个省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

  (一)造型艺术、中国画、书法学、实验艺术、城市艺术设计专业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为75分;(二)艺术设计专业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为80分;(三)美术学、艺术学理论、建筑学专业录取文化课分数线由专业合格考生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序产生,最低不低于生源省份普通本科批次或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艺术类考生不分文理的省份,一本参考线使用普通类文科一本线;(四)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选测科目不限;(五)录取江苏省考生时,各专业对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有不一样的要求:建筑学、美术学、艺术学理论专业须达到2A4B1合格,其他专业须达到2B4C1合格;

  一、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的各专业录取标准如下:1.中国画:专业名次录取至第36名,并列36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99.479分。

  3.造型艺术:专业名次录取至第137名。4.实验艺术:专业名次录取至第39名。

  7.艺术设计:专业名次录取至第211名,并列211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93.629分。

  9.美术学: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0.909分。(山东省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2.545分。)

  1.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情况检查均符合规定标准、专业课校考且省级美术专业统考合格(艺术史论专业依据各省相关文件要求执行)的情况下,我院将根据考生文化课、专业课考试成绩,按下列办法择优录取。

  语文、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最低分数线,按照综合成绩(文理科统一划线)从高到低顺序录取(综合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则依次按照专业课总分、素描、色彩、速写分数择优录取)。

  语文、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最低分数线(文理科统一划线),再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则依次按照文化课相对成绩择优录取)。

  按照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序,从高到低顺序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则依次按照校考总成绩择优录取)。

  ① 艺术类与普通文理类文化课满分值不同的省份,省本科(文/理)一批线按照相应比例折算(四舍五入取整数)。

  ② 合并一二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批线参照各省相应的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执行,各省另有规定的另行公布。

  ③ 专业课折算成绩(专业课成绩÷专业入围线)、文化课相对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报考设计学类的考生,语文和外语成绩均要求不低于90分(150分制);报考美术学类的考生,语文成绩要求不低于80分(150分制)、外语成绩要求不低于70分(150分制)。特别的,单科成绩不过线分的考生也可以报考,但须从文化课总成绩中减去一定分数后再参与排序,单科成绩每相差1分,文化课成绩(750分制)减去5分,以此类推,文化课成绩最多减50分。最终综合成绩及文化课成绩仍在录取线之上的予以录取。

  注:单科满分值不为150分制或文化课满分值不为750分制的省份,相应的单科线及文化课成绩所减分数按相应比例折算。

  ① 设计学类及美术学类:北京市录取人数占各专业全国招生计划的15%,即设计学类录取26人、美术学类录取8人;其他省录取人数占各专业全国招生计划的85%,即设计学类录取144人、美术学类录取47人,其中每个省录取人数设计学类不超过26人、美术学类不超过8人,超过上限的省份单独划定录取线。

  ② 艺术史论:全国统一录取,其中每个省录取人数不超过2人,超过上限的省份单独划定录取线.关于录取到各专业原­则

  对于设计学类和美术学类达到录取标准的考生,我院还将根据考生选报的专业志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到各专业(专业课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高的考生)。录取时,优先满足第一志愿,如不能被第一志愿录取,则依次在第二、三志愿中进行排序录取。三个志愿均不能被录取且服从调配的,将在本招生专业内进行调配;如不服从调配,将不予录取。

  注:专业志愿以考生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我院专业考试时提交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中填写的信息为准。

  对于高考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设计学类专业课全国排名前10或美术学类专业课全国排名前3的考生,文化课成绩未达到我院当年录取标准,我院对其“专业课成绩保留一年”,即第二年报考我院时,免考专业课(仍需参加省级美术专业统考),专业课成绩仍以前一年成绩计入。

  注:当年9月,考生本人向我院招生办提出书面申请,审核通过后办理相关手续。

  语文及外语达到最低要求,综合成绩北京不低于210.59、重庆不低于207.65,其他省不低于205.14即予录取。

  语文、外语达到最低要求,文化课相对成绩不低于75,专业课成绩北京不低于515分、其他省不低于550分即予录取。

  文化课相对成绩河北不低于122.00、山东不低于119.45、重庆不低于118.89、江苏不低于118.10、河南不低于117.18、其他省份不低于113.61即予录取。

  1、文化课相对成绩=文化课成绩÷所在省文史/理工类本科一批线、设计学类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外埠入围线/北京入围线+文化课成绩÷所在省文史/理工类本科一批线

  报考设计学类的考生,语文和外语成绩均要求不低于90分(150分制);报考美术学类的考生,语文成绩要求不低于80分(150分制)、外语成绩要求不低于70分(150分制)。特别的,单科成绩不过线分的考生也可以报考,但须从文化课总成绩中减去一定分数后再参与排序,单科成绩每相差1分,文化课成绩(750分制)减去5分,以此类推,文化课成绩最多减50分。最终综合成绩或文化课成绩仍在录取线之上的予以录取。

  注:单科满分值不为150分制或文化课满分值不为750分制的省份,相应的单科线及文化课成绩所减分数按相应比例折算。

  对于报考设计学类和美术学类达到录取标准的考生,我院还将根据考生选报的专业方向志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到各专业方向(专业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高的考生)。录取时优先满足第一志愿,若考生不能被第一志愿录取,则依次在第二、三志愿中进行排序录取。三个志愿均不能被录取且服从调配的,将在本招生专业内进行调配;如不服从调配,将不予录取。

  2.2019年报考我校服装表演类考生需按规定时间在武汉点、青岛点现场确认,参加服装表演类(表演基础)专业考试。

  6.请考生在报名时注意我校各科目考试时间及考场具体安排(考试前一天请提前查看考场安排)。

  2、被我校拟录的考生,按考生高考填报的专业志愿根据折算分排序依次确定录取专业方向,在第 1专业志愿不能够满足时按照第 2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即志愿优先原则)。最后不能确定其专业方向的考生,由我校根据考生填报志愿的意愿,安排至名额未满的专业方向内。

  只录取填报我校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取填报批次为:艺术本科提前(一)批。不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不需要网上报名和缴费),考生通过所在高考省份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后(考生所在高考省份书法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也可报考),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时根据第 1专业志愿按照高考文化分排序择优录取。高考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时,按照英语和语文成绩相加后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达到绘画设计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一律按绘画设计类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未达到绘画设计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在满足以下两款条件的基础上,按照该专业计划数单独划定该专业折算分录取控制分数线、 只录取填报我校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取填报批次为:艺术本科提前(一)批。按照绘画设计类录取原则执行;

  2、 专业志愿为平行志愿,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高考专业志愿“服从志愿调剂”但未填报该专业考生不能参加录取。

  只录取填报我校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取填报批次为:艺术本科提前(一)批。录取时根据第 1专业志愿按照校考服装表演类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1、 不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不需要网上报名和缴费),按照高考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只录取填报我校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取填报批次为:提前批文理本科。

  2、 录取时根据第 1专业志愿按照高考文化分排序择优录取。高考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时,按照英语和语文成绩相加后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二十条 录取时,对进档考生的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按本章程第二十一条比例折算办法执行,根据政审体检情况,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1、绘画设计类:(高考文化成绩×0.4+专业成绩×0.6)×2=折算分。

  4、 服装表演类:校考只测试服装表演基础,不进行绘画基础测试。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投档分数线,按校考表演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5、 工业设计、风景园林、艺术教育、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按照高考文、理科文化成绩分文理两类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经湖北美术学院招生委员会讨论通过,学校研究决定,我校2018年普通本科招生湖北省录取综合控制分数线如下:

  合成分计算公式:合成分=专业统考成绩×(文化成绩满分÷专业统考成绩满分)×60%+高考文化成绩×40%

  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将合成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志愿依次录取。各志愿之间无级差。如合成分相同,我校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外语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

  合成分计算公式:合成分=(艺术常识×20% +故事创作×40% +影视剧评论写作×40%)×(文化成绩满分÷100)×50%+高考文化成绩×50%

  按志愿优先原则录取:按照各专业的录取排序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录取时,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在第一专业志愿录取数未达计划数时,才录取第二个专业志愿。如排序成绩相同,我校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外语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

  (2) 第二类:志愿优先录取方式专业,包括美术学、动画、影视摄影与制作、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表演、艺术与科技、音乐学、音乐表演 10 个专业;

  2. 高考填报我校志愿时,第一类与第二类专业不得兼报。若未按规定填报,有兼报情况出现时,有效志愿为:第一志愿以及与第一志愿相同类的专业志愿,其它志愿为无效志愿,调剂时仅在与第一志愿相同类中进行调剂。

  (1)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美术类统考本科合格线). 校考成绩合格;

  ① 绘画(国画、油画、版画)、雕塑专业应达到生源省份的艺术类本科录取资格线;

  ② 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应达到我校招生省份普通类所在批次控制分数线. 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 65 分(满分 150 分);

  5. 按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录取时如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我校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外语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

  (1) 高考文化成绩应达到生源省份普通类第一批本科录取资格线(自主招生控制线) 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 90 分(满分 150 分);

  (4) 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文理考生共同排序,对部分严格区分文、理科计划投档录取的省份,则按文理科分别排序),择优录取。录取时如高考文化成绩相同,我校依次比较外语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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