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市安委办会同市消安办联合下发《关于切实做好电动汽车和电瓶车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督促各级各部门单位做好电动汽车和电瓶车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全市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开展电动汽车和电瓶车消防安全警示教育,加大警示曝光力度。
《青岛晚报》连续两天的报道引发关注,不少读者在关注的同时发出疑问:自己小区里也有电瓶车,这样安全吗?
2月27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大沙支路的海情御园小区。2021年,《青岛晚报》报道社区物业贴出500多张提示条,却拦不住业主乱停车,甚至堵塞了消防车通道。2月27日下午记者在小区探访时发现,经过治理,小区白天的消防车通道基本畅通。
记者进入小区居民楼电梯发现,正前方显眼位置张贴有“电动车会造成火灾,禁止电动车进入电梯”的提示牌;除此之外,电梯间里还张贴了“禁止堆放杂物、禁止把电动车停进楼道”的提示,落款时间为2月26日。可是,物业的提醒被部分居民无视:在小区2号楼一单元的一楼过道,部分业主把这里当成了电瓶车的停车场,有三辆电动车停在这里。
电动车“飞线月,《青岛晚报》报道了位于兴隆一路的兴隆家园小区内停车占据消防车通道的问题。2月27日下午,记者来到兴隆家园小区,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已经蔓延到居民楼前,甚至是居民家门口。
通过自家的门窗,私拉电线或接插排为电瓶车充电,俗称“飞线充电”。这种充电方式因为很危险,被明令禁止:遇到下雨下雪天,户外的插座容易短路;那些从家中拉出来的电线,粗细不均,有的老旧破损,有的负荷不达标,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风险隐患,极易引发火灾。在兴隆家园小区5号楼前,一辆“飞线充电”的电瓶车停在单元楼门口,推开单元楼大门,楼梯口还停着一辆电瓶车。
南京那场造成15人死亡、另有44人入院接受治疗的火灾中,事发的小区两年前曾被媒体曝光过火灾隐患,可小区整改不力。
2019年9月,《青岛晚报》曾曝光过劲松一路的鑫欣家园小区,安全通道被杂物圈占,还有人把室内消火栓箱当成了自家储藏柜。2月27日下午,记者来到鑫欣家园9号楼探访时发现,单元楼门口张贴着河马石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公室的通知,严禁电动车进楼入户停放或者充电,任何人不得堵塞或者占用楼梯间。记者从20楼开始徒步下楼逐层探访发现,楼梯间堆积着大量的杂物,每隔几层就能看见自行车、酒瓶、花盆和纸箱等物品。除此之外,记者在19楼、14楼、12楼、11楼、3楼都看见楼道里停放着电瓶车,走近时发现,部分电瓶车上连着电线、接着插排,正处于充电状态——小区5年前的隐患不仅没有完全整改,现在又出现了”电瓶车上楼”的新问题。
记者咨询了法律界人士后得知,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一旦引发火灾事故,车主作为责任人,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因违规停放、充电造成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处以行政拘留,可以并处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罚款;因违规停放、充电造成火灾,构成犯罪的,将按“失火罪”或“消防责任事故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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